(原标题:繁昌公安回应“多个摄像头没拍到老人被撞”:设备老化损坏)
日前,安徽芜湖繁昌县一位八旬老人被一辆二轮电动车撞至重伤。家属被告知摄像头未拍到事故经过,对此提出质疑。
繁昌县公安局一名曹姓工作人员11月14日告诉澎湃新闻,事发路段监控摄像的确没有拍录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由于年久失修,该县域内许多电子警察设备已老化损坏,但是否有监控,不影响事故认定。
此外,就家属质疑的“肇事者的儿子是当地交警大队的副大队长是否会影响调查”,繁昌县公安局11月13日晚间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涉事一方为该局交管大队工作人员亲属,该工作人员虽已主动申请回避,有网友仍质疑事故能否公平公正处理。该局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如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调查结果也会以适当的方式公布。
肇事车辆。来源:许女士提供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家属许女士称,11月1日晚,她80岁的大伯许先生在繁昌县经开区中江路和横山大道的十字路口处,被一辆电瓶车撞击,致闭合性颅脑损伤,住院接受治疗。事故现场有八九个监控摄像头,她只看过其中2个的监控录像,画面模糊不清,“交警跟我说,其他监控摄像头因为线路问题坏掉了。”
11月12日,针对摄像头故障一事,繁昌县交警大队事故报警中心曾回应称,事故现场共有8个监控摄像头,其中4个故障未能使用,唯一拍到事故现场的监控摄像头录像呈现断断续续状态,能够调出的录像已是事发之后的画面。
就此,安徽芜湖繁昌县公安局一名曹姓工作人员称,由于年久失修,该县许多电子警察设备已老化损坏。县公安局已于2019年初向县政府报告,要求维护全县老化损坏的电子警察设备。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招标程序。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繁昌县招标网站11月11日发布《繁昌县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申请公告》,招标委托人为繁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共计211万元。
曹姓工作人员表示,是否有监控视频并不影响事故认定,该局正通过车辆痕迹检验事故事实。目前,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全程跟踪督办。
11月15日晚上,许女士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一份加盖安徽全诚司法鉴定中心公章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落款日期为11月13日。
车辆鉴定意见。来源:许女士提供
该份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左前部与人体发生过碰撞;该车由东向西行驶与道路行走的行人发生碰撞;未见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撞的痕迹;该车灯光照明在事故发生时处于有效状态;该车在事故发生时行驶速度鉴定条件不足,行驶速度无法确认。
许女士称,目前,家属仍未拿到交通责任认定书。她称,受伤的老人情况不是很好,仍在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