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进入最后一个月啦,你的年休假用完了吗!年休假到底有几天?今年没用完的话,可以跨年安排吗?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年休假……市人社局权威解读↓
Q:
年休假到底有几天?
A: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休假期限具体为:(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Q:
年休假自己安排还是单位安排?
A: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临近年底,建议还未安排职工休完年休假的单位,尽早给予合理安排。
Q:
休了产假还能休年休假吗?
A: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Q:
年底时间紧,工作多,单位安排不了年休假,可以放到明年再休吗?
A: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Q:
来不及休年假,单位可以支付工资替代吗?
A:
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换言之,就是额外支付日工资收入的200%。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