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福建高院供图
西北网2月2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21日上午,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平易近法院依法合用速裁法式,公然闭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块儿涉疫情诈骗案。原告人陈某韬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分金人平易近币五千元。这是全省首例宣判的涉疫情诈骗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月中下旬,原告人陈某韬趁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口罩等防控物质紧缺、群众急需采办口罩防控疫情之机,从网络上下载N95等口罩图片加以编纂,在明知本身既没有口罩可以售卖又没法购患上口罩的环境下,经由过程“闲鱼”买卖平台发布有年夜量口罩可以高价发售的子虚信息,要求采办人经由过程线下买卖、微信或者领取宝转账方法付款,在收到金钱后,便将对方账号拉黑或者间断接洽,以此骗取别人钱款。1月26日至27日间,原告人陈某韬分别骗患上田某、蔡某等16名被害人钱款总计502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人陈某韬以非法据有为目的,采纳虚拟究竟并经由过程“闲鱼”买卖平台、微信、领取宝等电信网络技能手腕对不特定大都人施行诈骗,骗取别人钱款,数额较年夜,其举动已经组成诈骗罪。原告人陈某韬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代,假借贩卖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屡次对多人施行电信诈骗,依法应该从重处分。鉴于原告人陈某韬具备照实供述恶行、志愿认罪认罚、退出背法所患上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