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5日讯 今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显示,因永商期货有限公司(简称:永商期货)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不完善等违规行为,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据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经查,永商期货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廉洁从业管理不到位,2022年大庆营业部负责人离职时,公司未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二是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不完善。
黑龙江证监局表示,永商期货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七条第二款,《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
黑龙江证监局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永商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黑龙江证监局要求,永商期货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